項目簡介
溫室氣體排放核查也稱碳排放核查或碳核查,是指由獨立的機構審查受核查方的排放報告,基于可用數據評估報告中的信息,是基于可獲取數據的恰當的排放量估算值。第三方核查機制是碳交易體系的核心制度之一。核查機構需要對受核查方進行現場查勘和資料收集、驗證,出具書面報告,并獲得主管部門的認可。
項目背景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發展第十二個五年清綱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溫室氣體統計核算制度,逐步建排放交易市場推動完成國務院 《“十二五”控制溫室管排放工作方案》提出的加快構建國家、地方、企業三級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工作體系,實行重點企業直接報送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制度的任務,國家發改委先后組織制定和印發了24個行業的《溫室氣體排放核算上與報告指來 試行)》 (以下簡稱《指南》),并明確開展全國重點企(事)業單位溫型體排放報告工作,通過此項工作全面學握重點單位溫室氣體排放情況,加快建立重點單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制度,完善國家、地方、企業三級溫室氣體排放基礎統計和核算工作體系,加強重點單位溫室氣體排放管控,為實行溫室氣體排放總量控制、開展碳排放權交易等相關工作提供數據支撐。
核查目的
企業進行溫室氣體排放核查有六個目的:
① 建立基線數據
② 排放減量證據
③ 公平的減量交易
④ 參與注冊計劃
⑤ 企業營運風險管理
適用范圍
適用于所有的工業企業。
核查程序
溫室氣體核查主要包括核查準備、文件評審、現場核查、報告編寫及技術復核四個流程。
1、核查準備
根據被核查方的行業類求,確定具有專業背景和技術能力的人員成立兩人以上核查小組,并指定一名核查組長。審核組應按照核查項目的實際情況,明確核查范圍邊界,并與受審核方建立初步聯系。
2、文件評審
核查組對受核查方提供的審查年度的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初版)進行文件評審,同時經過現場的文件評審,確定以下內容:
① 初始排放報告中企業的組織邊界、運行邊界、排放源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② 查看受核查方提供的支持性材料、確定活動數據和排放因子數據的真實性、可靠性、準確性;
③ 核實數據產生、傳遞、匯總和報告過程,評審受核查方是否根據內部質量控制程序的要求,對企業能源消耗、原材料消耗、產品產量等建立了臺賬制度以及憑證發票,指定專門部門和人員定期記錄相關數據;
④ 核證受核查方排放量的核算方法、核算過程是否依據《核算指南》要求進行;
⑤ 現場查看企業的實際排放設備和計量器具的配備,是否與排放報告中描述一致;
⑥ 通過對計量器具校驗報告等的核查,確認受核查方的計量器具是否依據國家相關標準要求進行定期校驗,用以判斷其計量數據的準確性;
⑦ 核證受核查方是否制定了相應的質量保證和文件存檔制度。
3、現場核查
核查組安排時間對受核查方溫室氣體排放情況進行現場核查。在現場核查過程中,核查組首先召開啟動會議,向企業介紹此次的核查計劃、核查目的、內容和方法、同時對文件評審中不符合項進行溝通,并了解和確定受核查方的組織邊界;然后核查組安排一名核查組成員去生產現場進行查看主要耗能設備和計量器具,了解企業生產工藝執行的情況;其他核查組成員對負責相關工作的人員進行訪談,查閱相關文件、資料、數據,并進行資料的審查和計算,之后對活動數據進行交叉核查;最后核查組在內部討論之后,召開末次會議,并給出核查發現及核查結論。
4、 核查報告編寫及內部技術復核
依據已發布的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結合文件評審和現場核查的綜合結果對受核查方編制核查報告。并提交給核查方進行復核以及技術復核人員,待技術復核無誤后提交給項目負責人批準。